您好,欢迎访问东吴教育培训官网! 全国总部:025-83692169 | 文章地图 | 栏目地图
东吴教育左侧固定
找客服
找资料
找试题
找app
当前位置: 东吴教育培训 > 备考资料 > 财务会计 >
2021年银行秋季校招考试财务知识练习题(16)
时间:2020-10-23 12:01   来源: 银行招聘网
  2021年银行秋季校招考试财务知识练习题(16)
  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特定情形,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该特定情形的是( )。
  A、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B、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
  C、权利人被义务人控制
  D、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答案:D
  解析:导致诉讼时效中止的特定情形包括:(1)不可抗力;(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3)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4)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5)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选项D属于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
 
    最新招聘
    热点资讯
     
      联系方式
  • 客服电话:025-83692169
  • 考试QQ群:1538779401
  • 网站客服:网站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