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银行秋季校招考试法律知识练习题(41)
宁某系某公安局刑事警察,在下班回家路上发现有人斗殴,便上前制止。当宁某发现其中一方为有过隙的李某时,便叱喝其住手。李某发现是宁某遂破口大骂。宁某听得怒火顿起,拔枪将李某大腿击伤。
根据《国家赔偿法》相关规定,李某能否获得国家赔偿?
A.能,因为宁某系公安人员,且损害是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发生
B.不能,因为宁某的行为属于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C.能,因宁某的行为属于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的情形
D.不能,因宁某是刑事警察,无治安管理职权、且宁某是在下班时间作出的行为
答案: B
解析: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五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题目中,警察宁某与李某有过隙,怒火中烧的时候拔枪击伤李某大腿,并不是执行公务,而是出于私人的恩怨,是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不属于国家赔偿的范围。故正确答案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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