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沛县第一笔农村宅基地抵押贷款“农宅贷”在沛县农商银行敬安支行办理成功。
作为全国农村宅基地试点改革县,沛县成立了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沛县农业农村局、沛县人民银行、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协作推动沛县宅基地改革,相继出台《沛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系列政策,推动农村宅基地改革工作。
沛县农商银行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农宅贷”专项工作组,根据省联社指导意见,结合县农宅改办文件精神,出台了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明确贷款抵押条件和流程,确定敬安、鹿楼两个乡镇作为试点镇,先行先试。敬安支行客户经理到该镇孙楼村走访调研时,了解到该村张女士由于近期投资养猪资金量增加,有较大金融需求,立即主动对接,在确认张女士的住房符合“农宅贷”抵押要求后,当天下午就为其授信10万元,帮助张女士解了燃眉之急。据悉,“农宅贷”与农户小额普惠信用贷款相比,利率更加优惠,有效降低了农户的融资成本。
下一步,沛县农商银行将进一步加大服务“三农”力度,拓宽农户融资渠道,满足农民规模化经营的资金需求,持续探索助力乡村振兴、盘活农村资源的新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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