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提升董监事履职效能,赋能高质量发展,自2021年董监事会换届以来,溧水农商银行通过优化人员结构、规范履职行为、记录履职情况和做好履职总结等工作,推进董监事履职能力不断提升。
优化人员结构,强化队伍建设。根据《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等监管规定,该行在提名第四届董监事会候选人前,充分结合第三届董监事履职情况,对长期不能亲自参会、履职时间不符合监管要求的2名董监事不再提名。结合换届契机,调整董监事人员结构,将熟悉经济形势、了解农村金融的专家学者补充到董监事队伍中来,提升独立董事、外部监事人员占比,强化董监事队伍建设。
组织业务培训,夯实履职基础。该行严格落实最新监管规定,定期开展“管理制度回头看”,及时对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等相关制度进行完善,确保各项制度符合监管要求。定期开展董监事培训,通过线上培训与线下教学相结合的方式,向全体董监事传达监管动态、省联社指示精神,以“培训赋能”的方式,提升董监事履职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基本素质。
实施流程管控,做好意见反馈。2021年该行结合董监事考核办法,对董事、监事日常履职进行流程管控。该行通过准确记录董监事各项会议参会情况、调研参与情况、业务培训参与情况以及发表建议或意见情况,真实准确记录董事履职信息。在董监事会议休会期间,做好董监事沟通,了解董监事对履职工作中的建议,不断优化董事履职考评流程。2021年全体董监事积极参与全行各项重点工作的决策监督,共发出各项意见书30余份,涉及业务发展、风险防控等方面,相关建议在20个工作日内已达到有效反馈。
注重结果分析,做好总结提升。2021年末,溧水农商银行通过董监事自评、互评、董监事会评价相结合,结合董监事履职档案,从履行忠实义务、履行勤勉义务、履职专业性、履职独立性与道德水准、履职合规性五个维度出发,形成2021年度董监事履职专项评估报告,并及时向董监事做好结果反馈。对于评价结果,做好总结分析,完善履职评价办法,促进2022年董监事履职工作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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