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股权管理主体责任,提升主要股东履约质效,近年来,张家港农商银行多维度开展主要股东履约评价,通过严把主要股东资质、切实防范关联交易风险、有效划分治理主体责任、完善主要股东评价体系等方式完善主要股东履约评价。
严格把关主要股东资质
股东银行双向核验
股东信息的全面、真实、准确,是商业银行股权管理的基础。为此,张家港农商银行严把银行股东资质审查工作,杜绝流于形式的“走过场”行为。每年度,通过向主要股东正式发函方式,要求主要股东依据监管要求,结合主要股东责任与义务,真实、完整提供相关材料。
主要股东认真履行报送义务,以书面形式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的相关规定,并就入股目的作出说明,积极配合提供年度内经营情况、纳税情况等,供该行对主要股东资质进行持续更新。
作为主要股东资质审核方,该行严把主要股东初始入股资质,同时,不断强化对主要股东股权持股变动等重大事项的持续关注,贯彻落实主要股东股权管理工作。如2021年度,因该行国有法人股股东股权行政划转,新增股东江苏国泰南园宾馆有限公司,该行严格按照《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全面剖析股东资质合规性问题,穿透挖掘其控股股东、关联方、一致行动人等情况进行核实,就拟受让方对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影响进行充分论证,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向监管部门报告的程序。
切实防范关联交易风险
制度实操双重保障
结合银保监《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张家港农商银行及时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完善关联方认定、关联交易识别、信息披露与报送等内容,明确管理机制、穿透识别等具体要求,加强关联交易风险控制,为主要股东关联方管理提供制度支撑。
在实操层面,该行多次组织主要股东开展关联交易制度解读等培训活动,加强政策宣导,实现管理与执行层面的协同;进一步梳理该行关联交易控制规则与流程,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开展系统优化改造,嵌入关联方名单管理,涉及关联交易触发信贷系统自动识别,统一核算授信额度及审批;差异化穿透管理关联方名单,根据重要性和风险大小,对主要股东关联方采取直接认定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相结合的方式,保证股东关联方名单完整准确,定期开展大数据核查,结合关联方主动申报及业务联动,实时动态更新关联方信息,夯实关联交易管理根基。
有效划分治理主体责任
多重约束职责边界
有效的制衡机制是公司治理的核心,主要股东的权责边界需要“三会一层”治理主体实质性运作的约束。一方面,张家港农商银行在《章程》中及时修订并明确各治理主体职责权限,尤其是股东的权利义务范围。如为强化股东行为的规范约束,推动股东规范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在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法人股东杨舍镇资产经营公司由于股权质押率达到100%,该行及时对其股东大会表决权进行限制,确保其股东权利行使不超出职责边界。另一方面,通过搭建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体系,保持稳健良好的股权结构;通过互联网投票交易系统投票等多种方式,为中小股东参与该行重大事项表决提供便利性。为充分体现中小股东权利,在股东大会涉及选举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中,该行长期采用累积投票制度,切实保障中小股东的话语权,避免大股东垄断董事、监事的选任。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主要股东均采取回避方式,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对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治理主体的相互制衡有效保障了中小股东的权利,确保公司决策科学合理。
完善主要股东评价体系
着力推动落实股东承诺
与时俱进,强化股东股权管理。张家港农商银行于2021年重新组织主要股东签署修订后的《主要股东承诺书》,内容涵盖声明类承诺、合规类承诺、尽责类承诺等方面,保障持续资本补充能力,提供流动性支持,进一步明确了银行业主要股东的义务,为该行开展主要股东年度履职工作提供评价依据。
在本年度主要股东履约评价工作中,该行有效完善主要股东承诺评估机制,及时了解和评价主要股东承诺履行情况。严格按照评价指标,就主要股东提供的书面反馈材料,结合外部查询,形成年度主要股东履约评价工作底稿,对主要股东的资质情况、履约承诺事项情况、落实《章程》情况以及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情况等,基于全面、客观的梳理与核查,形成主要股东年度履约评价报告。
张家港农商银行将把完善股东履约评价作为股权管理固本培元的基础工程抓牢抓紧,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下的治理优势,强化股东股权管理、规范股东履约考评,夯实公司治理基石,筑牢持续发展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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