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辽宁农商银行地市支行高管人员竞聘公告
为加强辽宁农商银行高管人员队伍建设,推动辽宁农商银行持续稳健发展,现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公开竞聘辽宁农商银行地市支行高管人员。
一、地市支行职责定位、机构级格及竞聘职数
(一)职责定位
辽宁农商银行各地市支行作为辽宁农商银行在各市设立的支行,主要负责按照总行党委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对本市范围内各县区支行(含地市支行营业部)履行加强党的建设和干部员工队伍建设、推动改革发展、开展业务经营、强化风险防控、加强合规建设、做好对外沟通协调、维护安全稳定等全面经营管理工作职责。
(二)机构级格
各地市支行级格为总行一级部门级格,各地市支行行长为总行一级部门正职职级,副行长为总行一级部门副职职级。
(三)竞聘职数
本次竞聘各地市支行高管人员职位共60个,其中:行长职位12个、副行长职位48个(具体竞聘职位及数量详见附件1)。
二、竞聘范围
国有大型银行、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金融管理部门及其他金融单位符合竞聘条件人员;其他省份农信机构符合竞聘条件人员。
辽宁农商银行各部门及各一级支行、总行营业部及其下辖一级支行符合条件人员;辽宁农信系统(含省联社机关各部门,各市联络服务处,审计中心,参与第二批改革农商银行,各村镇银行)符合条件人员;辽宁农商资产经营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辽阳农商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符合条件人员。另,省联社部门未聘任到辽宁农商银行任职的管理人员、第一批改革机构未聘任到辽宁农商银行任职的班子成员符合条件的,也可以参加竞聘。
三、竞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金融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
2.熟悉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及行业内体系、架构、流程。
3.系统性思维及逻辑条理性好,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执行力强。
4.认同辽宁农商银行发展战略和企业文化,愿意在辽宁农商银行长期发展。
5.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职业道德和优良作风。
6.具有担任拟应聘岗位所需的知识、经验和能力。
7.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8.按照党管干部及 “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要求,原则上应聘职位人选需兼任党内职务,应达到3年党龄要求。
9.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未达到上述学历要求,但符合以下条件的,视同达到相应学历要求:
(1)取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院校授予的学士及以上学位的;
(2)取得注册会计师、注册审计师或与拟任职务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视同达到相应学历要求,其任职条件中金融工作年限要求应增加4年;
(3)现学历为大专的,应相应增加6年及以上金融或8年及以上相关经济工作经历(其中从事金融工作4年及以上)。
10.对于地市支行高管人员,须具备2年及以上基层管理工作经验。
(二)限制条件
应聘人员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不符合监管机构高管任职资格规定的。
2.受到行政记大过及以上政务处分或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党纪处分的。
3.处于诫勉、组织处理和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不得竞聘涉及提拔任用的高管人员岗位。
4.有政策规定不适宜担任竞聘职务的。
5.存在干部选任等制度规定的不得选拔任用情形的。
(三)具体条件
1.各地市支行行长
(1)男性年龄在55周岁(含)以下,女性年龄在50周岁(含)以下。
(2)从事金融工作6年及以上或从事相关经济工作10年及以上(其中从事金融工作3年及以上)。
(3)具有国有大型银行总行二级部门总经理、省级分行部门总经理、副省级市分行部门总经理、副省级市一级支行行长及以上任职经历;总行二级部门副总经理、省级分行部门副总经理、副省级市分行部门副总经理、副省级市一级支行副行长任职经历,且任职满2年;地市级分行副行长及以上任职经历,且任副行长职务满2年。
(4)具有全国性股份制银行省会城市分行、副省级城市分行部门总经理及以上任职经历;省会城市分行、副省级城市分行下一级分支行行长任职经历;省级分行、副省级城市分行部门副总经理、下一级分支行副行长任职经历,且任职满2年。
(5)具有省会城市及副省级城市城商行总行部门总经理及以上任职经历;地市级城商行董事长、行长任职经历;省会城市及副省级城市城商行总行部门副总经理、地市级城商行副行长任职经历,且任职满2年。
(6)具有政策性银行、金融管理部门和其他金融单位正处级实职职务任职经历;政策性银行、金融管理部门和其他金融单位副处级实职职务任职经历,且任实职副处职务满2年。以上人员须从事经济金融相关工作满10年。
(7)具有其他省份省级农信机构部门正职及以上任职经历;部门副职任职经历,且任现职级实职满2年,或任现职级及下一职级实职累计满4年;县级机构董(理)事长、行长(主任)(含主持或临时负责全面工作的正职)任职经历,且任现职级实职满3年,或任现职级及下一职级实职累计满4年,竞聘后可视需要任命为负责地市支行全面工作的副行长职务。
(8)现任辽宁农商银行部门总经理、营业部班子副职、市联络服务处班子正职、辽宁农商资产经营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班子正职及以上职务;辽宁农商银行部门副总经理、营业部部门总经理及所辖一级支行行长、市联络服务处班子副职,辽宁农商资产经营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班子副职,且任现职级实职满2年,或任现职级及下一职级实职累计满4年。
(9)与以上职务相当的同职级实职人员,且符合对应任职经历要求的,也可报名参加竞聘。
2.各地市支行副行长
(1)男性年龄在55周岁(含)以下,女性年龄在50周岁(含)以下。
(2)从事金融工作6年及以上或从事相关经济工作10年及以上(其中从事金融工作3年及以上)。
(3)具有国有大型银行总行二级部门副总经理,省级分行部门副总经理、副省级市分行部门副总经理、副省级市一级支行副行长,地市级分行副行长任职经历;总行二级部门内设团队主管,省级分行部门内设团队主管、副省级市分行部门内设团队主管,地市级分行部门经理,地市级一级支行行长任职经历,且任职满3年。
(4)具有全国性股份制银行省会城市分行、副省级城市分行部门副总经理,省会城市分行、副省级城市分行下一级分支行副行长任职经历;省级分行、副省级城市分行部门内设团队主管,下一级分支行部门经理任职经历,且任职满3年。
(5)具有副省级城市城商行总行部门总经理、下一级分支行行长,地市级城商行副行长任职经历;副省级城市城商行总行部门副总经理、下一级分支行副行长,地市级城商行部门经理、下一级分支行行长任职经历,且任职满3年。
(6)具有政策性银行、金融管理部门和其他金融单位副处级实职职务任职经历;政策性银行、金融管理部门和其他金融单位正科级实职职务任职经历,且任实职正科职务满3年。
(7)具有其他省份省级农信机构部门副职(含系统内同职级实职)及以上任职经历;部门内设经理(含系统内同职级实职)任职经历,且任现职级实职满3年,或任现职级及下一职级实职累计满4年(部门助理报名竞聘,其任职时间计入内设经理任职年限);县级机构董(理)事长、行长(主任)(含主持或临时负责全面工作的正职)任职经历,且任现职级实职满3年或任现职级及下一职级实职累计满4年。
(8)现任辽宁农商银行部门副总经理,营业部班子副职、部门总经理及所辖一级支行行长,市联络服务处班子副职,辽宁农商资产经营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班子副职及以上职务;辽宁农商银行营业部部门副总经理及所辖一级支行副行长,辽阳农商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班子正职,且任现职级实职满3年,或任现职级及下一职级实职累计满4年。
(9)现任辽宁农商银行一级支行及参与第二批改革的25家农商行班子正职,且任现职级实职满3年,或任现职级及下一职级实职累计满4年。
(10)与以上职务相当的同职级实职人员,且符合对应任职经历要求的,也可报名参加竞聘。
上述应聘人员现职务与应聘岗位同职级的,条件可适当放宽。履行同职级工作职责2年及以上(或履行同职级工作职责与本人现职级任职时间累计满4年)的,或在相关工作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或特别优秀的,条件也可适当放宽。对副职主持或临时负责正职岗位工作的,可视同同级正职实职岗位,但主持或临时负责正职岗位工作时间与副职岗位任职时间须累计满4年;对直接担任正职岗位、无副职岗位任职经历,且任正职岗位时间累计满4年的,也可参加相应职级岗位竞聘。此外,省联社部门未聘任到辽宁农商银行任职的管理人员、第一批改革机构未聘任到辽宁农商银行任职的班子成员,符合对应任职经历要求的,可以报名参加竞聘,其职务职级视同在农信机构的原职务职级。
四、竞聘程序
(一)受理报名。报名人员进入以下网址:https://www.dajierencai.com/notice/2.html查看公告,下载并填写《辽宁农商银行地市支行高管人员公开竞聘报名表》(附件3),同时查看《报名表填写说明》(附件4)。每人最多可申报两个志愿,第一志愿为行长岗位报名志愿,第二志愿为副行长岗位报名志愿,如只符合副行长岗位报名条件,则第一志愿为副行长岗位报名志愿。同职级仅限报名一个岗位。岗位编号、岗位类别、岗位名称按照有关要求填写(附件2)。对于同时报行长和副行长岗位志愿的人员,在未成功竞聘行长职位后,参加副行长职位竞聘。请于7月23日17时-7月30日17时将报名信息发送至指定邮箱:zhaopinxmz@163.com,发送完成后请拨打项目组联系电话024-82014688,确认是否报名成功。初审通过后,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同时带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于指定时间到第三方招聘服务机构进行现场确认,过期不再受理。
(二)资格审查。辽宁农商银行党委委托第三方招聘服务机构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入围人员。
(三)组织选拔。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按通知要求参加选拔。
(四)考察。辽宁农商银行党委采取适当方式,对拟聘用人选进行考察。
(五)聘任。确定聘用人选,履行相关录用、任职手续。
五、职位管理
聘任人员有关试用期管理、日常管理、薪酬管理、绩效管理、延期支付管理等按照辽宁农商银行相关制度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有关时间的计算均按报名截止之日(2024年7月30日)掌握,并以档案记载的时间为准。
(二)对应聘者信息将予以严格保密。应聘者要对本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辽宁农商银行党委取消其任用资格。
(三)辽宁农商银行党委有权根据报名情况,取消或终止竞聘工作。
(四)应聘者的相关证件原件在报名后退还本人,报名表及证件复印件恕不退还。竞聘过程中,有关机构将及时告知应聘者竞聘进程及结果。
(五)辽宁农商银行党委对本次公开竞聘工作享有最终解释权。
联系电话:024-82014688 联系人:刘老师
原标题:辽宁农商银行地市支行高管人员竞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xsbU16OzhuIzX2sZovxb1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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