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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考技巧

2021年石化备考:聊聊间谍的那些事

  自古以来,一切叛国者、卖国贼为国人所不容,为法律所不容!这种背叛祖国和同胞的千古罪人将永远被钉在耻辱柱上,必遭万世唾骂!“汉奸”一直是一个让国人非常痛恨的词语,在过去的抗日战争中,一些汉奸就间接残害了很多的中国民众,而最近国防大学金一南少将在一次演讲中,罕有地谈到近年被外国情报机构收买,出卖情报的叛变案。这些叛徒身在高处,却还不满足,为了利益不惜出卖国家,让国人更是气愤!

  国家的长治久安和繁荣昌盛都是以国家安全得到保障为前提的,一些国家的灭亡、政权的丧失,也都是因为国家安全不能得到保障。因此,没有国家安全,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人民的一切。近年来由于对国家安全的关注度的提高,考试中危害国家安全类犯罪也有了更多涉及,那我们一起来看一下间谍罪。

  一、间谍罪的构成要件

  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一十条的规定,间谍罪是指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或者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行为。根据《刑法》的规定,间谍罪是行为犯,并不以实际上发生法定的危害结果作为犯罪成立的要件,只要实施了间谍行为,即构成本罪。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安全。即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国家安全是主权国家独立自主地生存和发展的保障,关系国家存亡的大事,世界上无论哪一个国家,都是将维护国家安全摆在首位,以巩固自己的政权。

  (一)客体要件

  国家安全是通过一个主权国家独立自主地生存和发展保障的具体对象表现出来的。国家安全受到侵犯,就是这些具体对象受到了侵害。

  间谍,作为国家与国家或集团与集团之间进行军事、政治、外交斗争乃至经济、科技竞争的手段,是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是阶级斗争的产物。它以隐蔽的方式打入对方营垒以至高级机关,进行发展组织、窃取机密及其他各种破坏活动,以颠覆对方国家政权。使用间谍搞离间和颠覆活动,消灭异国,扩大势力范围,是一种不动兵戈,制服政敌的有效手法。间谍活动是隐蔽斗争的一种形式,是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参加间谍组织或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或者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行为。具体表现为以下三种情形:

  1.参加间谍组织,成为间谍组织的成员,充当间谍

  所谓间谍组织,主要是指外国政府建立的旨在策反我国公职人员、人民群众、商业组织等向我国国家机构和各种组织进行渗透、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和情报,进行颠覆和破坏活动的组织。参加间谍组织,是指行为人履行一定的加入手续(如挑选、登记、专门训练等),或者在非常情况下虽未按常规正式加入,但事实上已作为该间谍组织的成员进行活动。

  2.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是指行为人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命令、派遣、指使、委托为间谍组织服务,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实践中,境外间谍组织既有直接在我国境内秘密设立活动网点,直接派遣,又有大量通过境外其他机构如公司、记者站、商会等在境内设立分支机构或办事处,安插或委托具有合法身份的人作为其代理人进行活动。接受间谍组织代理人的任务,虽不是直接从间谍组织处受领任务,实际上与接受间谍组织的任务毫无两样,只是多了一个中间环节,这正是间谍活动隐蔽性的体现。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行为人只要实施了接受间谍组织或者代理人任务的行为,便满足了间谍罪的构成且既遂的要件。至于行为人是否实施接受的任务或完成程度,对间谍罪的成立且既遂不存在影响。而且,这种行为不需要行为人一定具有间谍的身份,即行为人是否参加间谍组织,不影响该罪的构成。

  3.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

  它是指为军事侵略我国的敌国提供攸关我国安全的重大车班设施、建设项目、城市等目标的行为。行为方式是在战时为交战敌对国或敌方用画图、文字、使用信号、标记等手段向敌人明示所要轰击我方目标。这里所谓的敌人,不是指国内暗藏的个别敌对分子,而是指军事侵略我国的敌国和武装力量。这种行为不以行为人是否参加间谍组织或是否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为限。行为人只要实施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行为,就构成间谍罪。

  行为人只要实施了上述三种行为之一,即可构成本罪,不要求三者同时具备。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犯罪主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可以是中国公民,也可以是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法人不能成为间谍罪的犯罪主体。根据《反间谍法》第六条的规定,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间谍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单位负刑事责任的范围,根据《刑法》第三十条,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因此,单位不能成为间谍罪的犯罪主体。若发现机构、组织实施间谍行为的,其法律责任应由直接责任人员承担。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其故意的内容表现为行为人明知是间谍组织,或者明知是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任务等等而参加或者予以接受。至于行为人的动机,可以是多种多样的,有的出于图财,有的出于贪恋美色,有的出于出国或探亲方便,有的出于贪生怕死,有的出于推翻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等等。无论行为人出于何种动机和目的,都不影响该罪的构成。

  二、间谍罪如何定罪处罚

  犯《刑法》第一百一十条所规定之间谍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较轻,是指虽然参加间谍组织,但未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但所实施的间谍行为,确属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根据《刑法》第五十六条和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所谓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是指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进行破坏活动,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或者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致使我方遭受特别严重损失的。

  三、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国家保密法的规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行为。所谓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情的事项。据刑法的规定,只有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

  在事业单位考试中,间谍罪和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要进行区分,间谍罪构成要件是广大考生必须完全掌握的重要考点,考试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必须理解和牢记。下面我们通过题目来看一下间谍罪的考查方式。

  例题

  1.(多选题)关于泄露国家秘密罪的说法,正确的是:

  A.本罪主观上只能是故意

  B. 泄露国家秘密的行为在客观上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能构成犯罪

  C.非国家工作人员犯本罪的,应根据其情节轻重,适用本罪法定刑进行处罚

  D.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应依间谍罪处罚,不适用本罪

  【答案】BC【解析】本题考查罪名。A项: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条第一款,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不论故意与否,都属于本罪。A项错误。

  B项: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条第一款,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泄露国家秘密的行为在客观上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能构成犯罪。B项正确。

  C项: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酌情处罚。因此,非国家工作人员犯本罪的,应根据情节轻重,适用本罪法定刑进行处罚。C项正确。

  D项: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一条,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此法条规定的是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D项错误。

  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C项。

  2.(单选题)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下列哪个选项的情形一定以累犯论处:

  A.甲犯故意伤害罪刑罚执行完毕后第二年又被判处管制三个月

  B.乙犯抢劫罪刑罚执行完毕后第三年又犯失火罪

  C.丙犯盗窃罪假释之日起五年内又犯故意伤害罪

  D.丁犯间谍罪刑罚执行完毕后十年后又犯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

  【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刑罚及其具体运用。根据《刑法》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根据《刑法》第六十六条,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A项: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管制不是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因此甲不构成累犯。A项错误。

  B项:根据《刑法》第六十五条,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失火罪属于过失犯罪,故乙不构成累犯。B项错误。

  C项: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故丙不一定构成累犯。C项错误。

  D项: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故丁构成累犯。D项正确。

  故本题正确答案为D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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