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河北邯郸农信社劳务派遣工和新型小贷中心客户经理招聘公告
为更好的满足邯郸市农村金融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选用业务岗位劳务派遣工411人,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用工形式、原则和方式
选用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选拔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客观公正,选拔出适应岗位需求的优秀人员。
本次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制,一经选用劳动者与指定的劳务派遣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本次选拔全权委托第三方机构统一组织实施。
二、用工岗位及数量
本次共选用劳务派遣用工411人。其中,选用业务岗位劳务派遣工317人,具体选用人数及要求详见附件:1.邯郸市农村信用社2020年业务岗位劳务派遣工用工计划表;选用小贷中心客户经理94人,具体选用人数及要求详见附件:2.邯郸市农村信用社2020年新型小贷中心客户经理用工计划表。
三、用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操守及团队精神;
3、熟悉国家的经济、金融方针政策和有关经济、金融法律法规,热爱农村金融事业;
4、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无重大岗位风险责任;
6、无不适合从事金融工作的行为和特征。
(二)年龄要求
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5年1月1日[含]后出生);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报考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2年1月1日[含]后出生);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报考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0年1月1日[含]后出生)。
(三)学历、专业及其他要求
1、业务岗劳务派遣工学历和专业要求
应具备统招全日制普通类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部分岗位具备统招全日制普通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3+2大专、成人高考、自学考试、远程教育等非普通类学历不能报考;国外学历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专业要求:经济学(门类)、金融学(类)、财务管理、会计学、计算机(类)专业;法学、汉语言文学、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要求全日制普通类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数控制在选用总人数的10%以内。
根据邯郸市农村信用社发展需要,对部分有特殊专业需求的县级行社设置单独岗位,具体如下:
邯郸城区联社设置“体育(乒乓球方向)”专业1人,武安市联社设置“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1人(适宜女性)。以上招录人员均要求全日制普通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体育专业岗位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乒乓球项目国家二级(含)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
计算机(类)专业选用人数占比不低于选用总人数的2.5%。
其他要求:因条件艰苦、工作特点等原因,偏远地区岗位及个别岗位适宜男性考生申报。
具体详见附件:1.邯郸市农村信用社2020年业务岗位劳务派遣工用工计划表。
2、新型小贷中心客户经理学历和专业要求:具备高等院校全日制普通类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含统招专升(接)本;国外学历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报考人员专业参照业务岗位劳务派遣工专业要求的基础上,招收一定比例其他专业。
具体详见附件:2.邯郸市农村信用社2020年新型小贷中心客户经理用工计划表。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或录用
1、在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前,不能按期与原单位正常解除劳动关系的;
2、未满18周岁的;
3、曾被判刑、劳动教养的;
4、曾因工作失误或经济案件给所在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
5、个人征信有不良记录或本人及父母、配偶有不良贷款或为他人担保的贷款形成不良未偿还的;
6、有赌博、吸毒、嫖娼等不良行为的;
7、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的;
8、受刑事、党纪和行政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以及有犯罪记录、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9、有其他不适合做金融工作的行为或特征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11月23日至12月7日)
本次选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公告时间为2020年11月23日至2020年12月7日,网上报名自2020年12月3日上午9:00至2020年12月7日中午12:00,过期不予受理。本次招聘公告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ebpta.com.cn)发布,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者要对本人在网上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性负责,各项内容必须与原始有效证件和材料完全一致。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网上报名须用考生本人真实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号注册,设置“用户名、口令”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用户名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口令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按《报名表》的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内项目。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报名系统将自动拒绝。考生完成《报名表》填写后提交审核。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未通过审核的,可根据提示原因修改信息或报考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不能再修改信息和报考其他岗位。由第三方机构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审查通过者现场缴费后参加笔试。
(二)缴费(12月4日至12月8日)
凡在网上通过初审的人员,须到所报考的县级行社现场缴纳报名费及考务费用150元,并同时提交审核通过的报名表。缴费时请自觉佩戴好口罩,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缴费期自2020年12月4日至2020年12月8日,缴费时间为缴费期内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缴费地点请详见附件:3.邯郸市农村信用社各县级行社地址及咨询电话。本次报名缴费仅限到指定网点进行现金缴费,不提供其他缴费方式,请广大考生防止诈骗信息。
(三)笔试(12月13日)
完成缴费的考生请于2020年12月10日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地点为石家庄,具体信息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特别提示: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河北健康码”、2020年12月7日至2020年12月13日之间的本人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及承诺书》(请下载打印附件:4.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及承诺书)和《笔试准考证》,上述资料携带不全者不允许进入考场。同时携带考试使用的黑色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其他文具和物品不允许带入考场。
笔试为综合能力测试,采取闭卷方式。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通过网页、论坛、微博、、电话、短信、传单等方式发布有关此次考试培训、考试题库、核对答案等信息,均与招聘方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根据用工计划和笔试成绩,各岗位分别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复审将于考试结束后通过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
(四)资格复审(12月15日至12月17日)
笔试结束后,对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相关资料进行现场审查,复审日期:2020年12月15日至2020年12月17日,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复审通过的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地点:河北省邯郸市。复审时,考生本人须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网站下载的《报名表》、笔试准考证各一份;
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户口簿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符合报名条件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学信网(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必须含有效期内的二维码;
6、国外学历需提供毕业证原件、教育部学历认证相关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7、本人及父母、配偶的信用报告一份(中国人民银行明细版);
8、报考“体育(乒乓球方向)”的考生须携带乒乓球项目国家二级(含)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相关原件在现场审核后即刻返还,复印件留存备查,不再返还。如出现复审不合格的人员,按照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面试
通过复审的人员请于2020年12月18日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面试通知单》,并务必认真阅读通知单相关要求。面试地点为石家庄,考生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河北健康码”、七日内本人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及《面试通知单》,上述资料携带不全者不允许进入考场。面试期间将实行全天的考场封闭和通讯管制,请考生提前做好准备。面试结果通过河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
根据用工计划和面试成绩,分别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面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
(六)体检
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须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体检费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时间和地点等以电话通知为准。
(七)公示
根据体检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用工县级行社公告栏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天。
(八)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柜员岗位劳务派遣工要严格遵守农村信用社各项规章制度,并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培训不合格者,取消上岗资格,退回劳务派遣公司。
小贷中心客户经理培训包括理论培训、业务培训、业务见习、考核等阶段,在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阶段,不能胜任工作的人员由第三方培训公司直接淘汰。
培训结束后,劳务派遣公司与被选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本次劳务派遣期限2年,试用期2个月。用人单位负责对被选用人员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做为劳动报酬和是否继续使用的依据。日常管理由劳务派遣公司负责。
五、防疫要求
本次招工工作全程将严格参照河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下发的关于考试工作防疫的相关要求执行,须广大考生积极配合。
(一)考生须于考前两周申领“河北健康码”(打开→搜索“冀时办”→选择“冀时办小程序”→按提示进行授权登录→首页点击“出示码”→确认授权认证身份后点击“立即领取”→输入当前居住地址和近期情况后点击提交),下载附件:4.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及承诺书,坚持每天打卡,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笔试前每天记录健康状况。考生须在公告期间下载《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及承诺书》,记录考前14天内的身体健康状况。
(二)目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含风险等级调整为低级风险未满14天的地区)和国(境)外旅居的考生,须于笔试前完成疫情防控规定的隔离观察时间,提供“河北健康码”绿码及7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按时到达考点方可参加考试。笔试前14日内,如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症状,须及时就医并将诊断结果如实填写到《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
(三)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被集中隔离,笔试当天不能到达考点的;考试前7日内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因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笔试、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四)考生应提前赶到考点,主动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河北健康码绿码”、7日内在当地政府或卫生健康部门指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及承诺书》,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
(五)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现场工作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征(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将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行处置。
(六)进入考点、参加考试期间,考生除身份核验、面试答题环节外须全程佩戴医用口罩。请广大考生自觉做到诚实守信,考试前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合理选择交通方式出行,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疫情接触史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考生,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七)本公告发布后,如疫情防控态势突发重大变化,将按照上级指示精神,酌情调整变更相关工作安排。
六、其他事项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签订合同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弃权。发现考生填报情况不实、弄虚作假的,不论何时,一经核实,取消资格;已上岗使用的,由县级行社退回派遣公司,并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考生应聘期间请注意随时关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相关信息,并时刻保持手机畅通。
报名咨询电话:19833148084;
考试院报名系统技术咨询QQ群号码:700364377;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
本次招聘公告由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邯郸审计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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