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浙商银行上海分行招聘启事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浙商银行”)是12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于2004年8月18日正式开业,总行设在浙江杭州。2016年3月30日,在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代码“2016.HK”;2019年11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01916”,成为全国第13家“A+H”上市银行。
开业以来,浙商银行始终立足浙江,面向全国,稳健发展,已成为一家基础扎实、效益优良、成长迅速、风控完善的优质商业银行,在英国《银行家》 (The Banker)杂志“2020年全球银行1000强(Top 1000 World Banks 2020)”榜单中位列第97位。中诚信国际给予浙商银行金融机构评级中最高等级AAA主体信用评级。
浙商银行上海分行于2007年12月18日正式开业,是总行直属的一级分行。自开业以来,上海分行紧紧围绕总行的经营发展战略,打造分行特色竞争力,实现了规模、特色、质量和效益的稳步发展。分行本部设在静安区,内设11个经营团队,并已在自贸试验区、陆家嘴、徐汇、长宁、普陀、闸北、闵行、嘉定、松江、奉贤设立10家分支机构。2020年,上海分行平台化服务战略成效显著,公司、小企业、零售业务稳步增长,在上海地区银行同业中具有一定差异化竞争优势。上海分行连续四年获得上海市小型微型企业信贷最高专项奖励;2020年获上海市银行外汇业务合规与审慎经营考核A类评价。
因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诚聘金融人才,我们将为每位加盟的员工构建良好的职业生涯发展规划,提供业内具有竞争力的薪酬福利待遇,热忱欢迎有志之士和专业人才加入。
一、应聘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诚信负责,勤奋务实;
(二)身体健康,品貌端正,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抗压能力;
(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应聘分行部门负责人和支行负责人的年龄在43周岁及以下,其他人员的年龄在38周岁及以下;
(五)具有2年及以上全职工作经历,且具备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从业经历和业务能力;
(六)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团队合作精神及良好的沟通、协同能力;
(七)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与职业道德,无不良从业记录;
(八)符合浙商银行亲属回避的要求。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上海分行 辖内支行 |
行长室 |
负责人 (分管公司业务) |
3 |
1.8年及以上银行信贷业务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营销团队组建和综合管理能力;
2.熟悉公司银行业务产品及流程,有较强的客户管理和业务开拓能力;
3.具有较强的风险意识和风险把控能力。 |
负责人 (分管零售、小企业业务) |
3 |
1.5年及以上银行零售、小企业业务工作经验,具有一定的管理经验和较好的营销团队组建能力;
2.熟悉银行市场营销方式及各类信贷业务,具有良好的市场开拓能力和丰富的业务资源;
3.具有较强的风险意识和风险把控能力。 |
公司营销部门 |
负责人 |
若干 |
1.5年及以上银行公司业务工作经验;
2.熟悉当地市场环境,具有较强的团队组建、沟通协调及市场开拓能力;。 |
小企业营销部门 |
负责人 |
若干 |
1.5年及以上银行小企业信贷业务工作经验;
2.熟悉当地市场环境,具有较强的团队管理、沟通协调以及市场开拓能力;
3.熟悉银行小企业业务产品及流程,有较强的风险识别、控制能力。 |
零售营销部门 |
负责人 |
若干 |
1.5年及以上银行零售业务、个人贷款业务工作经验;
2.熟悉当地市场环境,具有较强的团队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以及市场开拓能力;
3.具备证券、基金、保险从业资格,取得AFP、CFP或CFA证书者优先。 |
营业部 |
综合柜员 |
若干 |
1.2年及以上银行柜面从业工作经验;
2.熟悉各项柜面业务操作流程、银行会计核算及管理相关规定和规程;
3.具备银行、证券、基金等从业资格者优先。 |
上海本部 及辖内支行 |
公司营销部门 |
客户经理 |
若干 |
1.2年及以上银行公司信贷业务工作经验;
2.熟悉银行公司信贷、投行及机构等业务,有良好的产品运用能力;
3.具有较强的市场开拓和风险识别、控制能力。 |
小企业营销部门 |
客户经理 |
若干 |
1.2年及以上商业银行小企业业务工作经验;
2.熟悉银行小企业贷款产品及业务流程; 3.有较强的市场拓展和风险识别、控制能力。 |
零售营销部门 |
客户经理 |
若干 |
1.2年及以上商业银行财富管理或个贷业务工作经验;
2.熟悉银行各类理财产品、代销类产品或个贷业务流程;
3.具备较强的市场敏感度、市场拓展和风险识别、控制能力。 |
三、报名方式
(一)方式1(电脑端):登录浙商 银行招聘门户网站http://zp.czbank.com.cn ,进行简历完善并对照岗位投递简历;
(二)方式2(手机端):关注“浙商银行”微信公众平台,查阅“招聘&服务”-“社会招聘”,完成在线简历填写和岗位投递。
注:简历接收截止日期为2021年5月31日。
四、应聘须知
(一)经初审合格者将通知面试,面试时请携带身份证原件以及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应聘信息将予以严格保密,所有资料恕不退还。
(二)我行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如有需要请联系我们,联系人:彭女士,电话:021-601282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