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盘山农商银行(筹)高管人员市场化选聘公告
辽宁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省联社”)是辽宁省政府同意、中国银监会批准、受省政府直接领导的地方性银行业金融机构,代表省政府行使对全省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的管理、指导、协调、服务职能。省联社下辖沈阳、大连2家市级农商银行、1家市级农信联社、28家县级农商银行、30家县级农信联社,在编员工3.3万人。
根据中央关于“服务实体经济、深化金融改革、防范和化解区域性金融风险”的重要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及银行保险业监管部门要求,省联社充分利用国家给予的优惠政策,正在加紧推动辖内所有农村信用社改制组建农商银行工作。新组建的农商银行产权关系更加明晰、公司治理更加有效、体制机制更加完善、资产质量更加优良。在省联社“转型发展”战略指引下,必将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乡村振兴事业,迎来健康快速发展的历史机遇。
盘山县联社作为省联社管辖的一家县级机构,即将完成改制组建盘山农商银行。截至2021年6月末,盘山县联社资产总额46.2亿元,各项贷款余额19.9亿元,各项存款余额44.7亿元,存贷款规模分别占盘山县金融机构总量的17.1%和21.7%,在全县金融机构中分别排在第三位、第二位。为积极招募高素质专业化金融管理人才,推动组建后的农商银行持续健康发展,现面向系统内外公开选聘高管人员。
一、选聘职位及主要职责
(一)盘山农商银行(筹)行长1名。执行董事会决议,主持盘山农商银行全面经营工作,组织开展好转型发展、经营管理、风险防控等重点工作,确保实现年度经营工作目标,保障盘山农商银行持续稳健发展。
(二)盘山农商银行(筹)副行长2名。全面落实经营班子决策,配合行长做好分管条线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年度经营目标计划。
二、选聘范围及条件
(一)公共基本条件
1.具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金融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
2.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职业道德和优良作风。
3.具有良好的金融从业记录。
4.具有担任拟任职务所需的知识、经验及能力。
5.按照党管干部及“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要求,原则上报名行长岗位需兼任党内职务,应达到3年党龄要求。
(二)公共监管资格
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金融工作6年以上,或从事相关经济工作10年以上(其中从事金融工作3年以上)。
未达到上述学历要求,但符合以下条件的,视同达到相应学历要求:
1.取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院校授予的学士以上学位的;
2.取得注册会计师、注册审计师或与拟任职务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视同达到相应学历要求,其任职条件中金融工作年限要求应增加4年;
3.现学历为大专的,应相应增加6年以上金融或8年以上相关经济工作经历(其中从事金融工作4年以上)。
(三)公共限制条款
应聘人员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取消任职资格或受到监管机构及其他金融管理部门处罚两次以上的。
2.五年内受到监管处罚的。
3.现任与所应聘岗位职级相对应的下一职级人员,处在纪律处分期,未解除的。
4.系统内人员近五年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
5.存在银行监管准入、干部选任等制度规定的其他不得选拔任用情形的。
(四)人选具体资格
1.国有五大银行管理人员:
(1)应聘行长岗位:一是原则上现为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县级支行副职(含同职级实职)及以上管理人员,或退出管理岗位的副职(含同职级实职)及以上管理人员。二是男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年龄一般不超过52周岁(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三是具有相关管理经验。
(2)应聘副行长岗位:一是原则上现为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县级支行中层正职(含同职级实职)及以上管理人员,或退出管理岗位的中层正职(含同职级实职)及以上管理人员。二是男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三是具有相关管理经验。
2.其他全国性股份制银行管理人员:
(1)应聘行长岗位:一是原则上现为所在行县级支行副职(含同职级实职)及以上管理人员。二是男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三是具有相关管理经验。
(2)应聘副行长岗位:一是原则上现为所在行县级支行中层正职(含同职级实职)及以上管理人员。二是男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三是具有相关管理经验。
3.银行监管部门干部:
(1)应聘行长岗位:一是原则上现为银行监管部门副科及以上管理人员。二是男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三是具有2年及以上银行监管工作经历。
(2)应聘副行长岗位:一是原则上现为银行监管部门正式在编在岗人员。二是男年龄一般不超过53周岁(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年龄一般不超过48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三是具有2年及以上银行监管工作经历。
4.系统内除37家改革机构外的管理人员:
(1)现任与应聘岗位职级相对应的系统内下一职级及以上实职职务。
(2)现任与应聘岗位职级相对应的同职级及以上人员,不受年龄限制;现任与应聘岗位职级相对应的下一职级人员,应满足以下年龄要求。其中现任副职(含系统内同职级)岗位人员应聘行长岗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现任县级行社中层正职(含系统内同职级)岗位人员应聘副行长岗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应聘上一职级岗位人选,在任职年限上还须满足以下条件:现任副职(含系统内同职级)岗位人员应聘行长岗位,一般应当在副职岗位上工作2年以上或在同级副职岗位和下一级正职岗位工作累计4年以上;现任县级行社中层正职(含系统内同职级)岗位应聘副行长岗位,一般应在中层正职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在中层正职及副职岗位工作累计4年以上;在基层累计工作满2年以上;上一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近三年考核结果至少其是一个年度“优秀”或两个年度“良好”。
5.系统内年轻后备干部:全省农信系统年轻后备干部不受机构限制。其中法人行社挂职助理,具有基层支行行长(信用社主任)任职经历的或1980年—1984年出生,具有两年以上基层支行行长(信用社主任)任职经历或较长时间信贷、计财部门负责人任职经历的,可应聘行长岗位。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报名人员进入以下网址:
http://dajie.quanzhi.com/查看公告,下载2份附件,填写《辽宁省农村信用社管理人员市场化选聘报名表》(上传照片),同时查看《报名表填写说明》,于7月27日8时-8月9日17时将报名信息发送至:zhaopinxiangmuzhu@163.com邮箱,发送完成后请拨打项目组联系电话024-82014688,确认是否报名成功。初审通过后,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学历、学位证及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带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到第三方招聘服务机构进行现场确认,过期不再受理。
(二)资格审查。省联社委托第三方招聘服务机构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入围人员。
(三)组织选拔。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按通知要求参加选拔。
(四)体检。组织拟聘用人选进行体检,有关费用自理。
(五)聘任。确定聘用人选,履行相关录用、任职手续。
四、职位管理
(一)名单制管理。标注市场化选聘身份,按照“高薪酬、强绩效、严管理”的原则,实行单独管理。
(二)聘任制管理。实行聘任制,聘期两年,可连聘连任。
(三)试用期管理。试用期2个月,期满后开展满意度考核,满意度达到90%以上正式聘任,否则解除劳动合同。内部转聘人员期满考核未达90%,降为一般员工,执行一般员工薪酬待遇。
(四)合约管理。按年签订绩效合约,按年对绩效合约完成情况进行量化打分考核,并按考核完成比例兑付绩效薪酬。全面完成省联社下达的业务发展、风险控制、经营效益等目标计划,实现重要监管指标持续进步;任期内无重大违规责任事项,无案件发生。副行长岗位须按年完成省联社下达的分管条线目标任务。
(五)薪酬管理。实行年薪制管理,具体薪酬标准按照市场化原则,对标银行同业合理确定高于农信系统内部的薪酬标准(具体标准可来电咨询或面议,联系电话:024-82014688,黄老师)。薪酬总额包括基本薪酬(固定)与绩效薪酬(浮动),固浮比为3∶7。延期支付及扣回追索标准参照省联社现行相关规定执行。
(六)退出管理。聘用后第一年未完成既定目标任务,省联社对其进行提醒约谈,次年薪酬总额按照当年绩效合约指标完成比例确定;连续两年未完成既定目标任务,免去所任职务,薪酬标准按系统内一般员工执行,不再享受市场化选聘人员待遇。对未能按省联社要求完成深化改革、转型发展等重大战略目标任务的,按有关规定实施惩戒。聘任人员可按《劳动合同法》规定,自愿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对连续两年完成绩效合约目标任务的市场化选聘人员,可自主选择继续按市场化选聘人员管理或平级转入系统内干部管理序列。
(七)有关罚则。如出现不良贷款责任,或存在信贷、财务、资金重大违规违纪违法等行为,任期内发生案件的,将严肃追究责任,并解除劳动合同。
五、其他事项
(一)有关时间的计算均按报名截止之日掌握,并以档案记载的时间为准。
(二)对应聘者信息将予以严格保密。应聘者要对本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省联社取消其任用资格。
(三)我单位有权根据报名情况,取消或终止招聘工作。
(四)应聘者的相关证件原件在报名后退还本人,报名表及证件复印件恕不退还。选聘过程中,有关机构将及时告知应聘者选聘进程及结果。
(五)辽宁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对本次市场化选聘工作享有最终解释权。
联系电话:024-82014688 联系人:黄老师
请下载相关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