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扬中农商银行按照银保监相关要求,研究制定《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融合实施方案》,持续推动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
推进党建工作要求写入章程。明确法人银行党建入章工作要求,将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有关内容写入章程,单设章节,列明党组织的职责权限、机构设置、运行机制、基础保障等重要事项,明确优化党组织在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从制度层面确保党组织的领导地位,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体系。
推进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符合条件的党委委员通过法定程序进入“两会一层”,“两会一层”中符合条件的党员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目前该行党委班子成员中三名党委委员进入董事会担任执行董事,一名党委委员进入监事会,行长室成员均由党委委员担任,有效确保党的领导贯彻于决策、监督和经营管理全过程。
推进落实党委前置研究重大问题机制。研究制定《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事项规程》,明确党委前置研究重大事项范围,建立健全党委讨论和决定重大事项的权责要求,规范和落实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程序,使党组织作用发挥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切实发挥党委在公司治理中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
推进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坚持一切工作到支部,工作落实在支部,成效体现在支部。持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创新活动开展方式,支部积极落实省联社“万名金融助理联万村”行动,实现所在村组社区结对共建全覆盖,委派客户经理挂职金融助理,与地方党组织合力开展“整村授信”,将其纳入文明家庭积分制活动,推动治理网格与金融网格“两网合一”。
原标题:扬中农商银行“四个推进”推动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融合
文章来源:http://jsjjb.xhby.net/pc/layout/202309/21/node_B01.html#content_1244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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