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南京东吴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全国总部咨询电话:025-83692169 | 文章地图
东吴教育左侧固定
找客服
找资料
找试题
找app
公众号
当前位置: 东吴教育 > 备考资料 > 法律 >

2021年银行校园招聘考试法律知识精选题(12)

时间:2019-12-10 14:47   来源: 银行招聘网
  2021年银行校园招聘考试法律知识精选题(12)
  甲省乙市丙县某公司系经甲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成立的,该公司破产时,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
  A.丙县人民法院
  B.乙市中级人民法院
  C.甲省高级人民法院
  D.最高人民法院


 
  答案: B
  解析:
  根据《企业破产案件规定》的规定,企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债务人住所地指债务人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债务人无办事机构的,由其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中级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地区、地级市(含本级)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根据题意,该公司破产时有管辖权的法院是乙市中级人民法院。故正确答案为B。
 
    最新招聘
    微信备考群
    本文相关
    热点资讯

    东吴公考

    东吴教育 · 公务员考试官方微信

    + 立即关注

    热门招聘关注查看 备考干货关注查看 实时互动关注查看

  • 官方微博 +关注
  • 关于我们

    机构简介

    联系我们

    网站客服

    客服热线:025-83692169

    网站地图

    了解东吴

    官方微信公众号

    官方微博二维码

    东吴官方百家号

    东吴官方抖音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