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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面向旗县及以上纪委监委机关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更新时间:2020-10-13 11:35   来源: 银行招聘网
  2020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面向旗县及以上纪委监委机关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自治区联社”)监督执纪工作,选优配强纪检监察工作力量,决定面向全区旗县及以上纪委监委机关公开选聘部分工作人员,充实到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联社纪检监察组工作(身份为区管金融机构员工,办公地点位于呼和浩特市)。
  一、选聘岗位
  本次共公开选聘13人。其中:文字综合岗位2人、监督检查岗位2人、审查调查岗位6人、案件审理岗位3人。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旗县及以上纪委监委机关(不含派驻机构)正科级及以下在编在岗行政事业编制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能够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讲纪律、守规矩、顾大局;能够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诚信廉洁、勤勉敬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无不良记录。
  3.具有与拟聘岗位相适应的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目前在相应岗位工作,且有2年以上(含2年)相关工作经历(具体要求详见《公开选聘岗位需求表》),所在纪委监委同意报考,被借调参与过中央或者自治区级专案查办工作的优先;
  4.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5.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7.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8.身体健康;
  9.服从组织分配;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有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或者工作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按照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宜担任聘任职务的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10月12日9:00至10月16日17:00。
  2.报考者应于上述时间内,提前下载填写《公开选聘报名表》(见附件),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填写学习、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职务等),时间不得间断或空缺。不按照要求填写的,审核不予通过。“岗位所需要的工作经历情况”,应对照《公开选聘岗位需求表》中相关岗位所需工作经历条件,作出详细说明;被借调参与过中央或者自治区级专案查办工作的,应同时在该栏目内详细说明借调机关、借调起止时间、专案编号、本人所承担的主要工作等。
  3.报考者应在反复核对《公开选聘报名表》相关信息,确保准确无误后,将表格正反面打印在1张A4纸上,加盖所在纪委监委组织部门公章后,于10月16日17:00前将《公开选聘报名表》彩色扫描件(PDF文件)发送至自治区联社此次公开选聘工作指定外网邮箱:nxjjjc2020@vip.163.com,邮件标题格式为“报考岗位—姓名(所在纪委监委名称)”,如“文字综合岗位—刘XX(XXX旗纪委监委)”。
  特别提醒:《公开选聘报名表》扫描前,应在相应位置粘贴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联系方式应填写本人常用手机号码,且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因报考人员未及时接听电话或者查看手机短信息而错过考试或者其他应聘环节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身份证号码务必反复核对,若出现错误的,将失去应聘资格;报考人员所发送的《公开选聘报名表》,仅用于此次招聘,自治区联社不公开、不退还。
  4.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以上报名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报考者应仔细阅读公开选聘公告,所填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初审
  自治区联社收到报考者发送的《公开选聘报名表》后,对其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以电子邮件形式“回复”至报考人员的报名邮箱。报考者应于《公开选聘报名表》发送成功后的次日查看邮箱,认真阅读资格初审意见。
  自治区联社的资格初审时间为10月12日9:00至10月17日17:00。凡初审意见为“退回补充或者修改信息”的,报考人员须按要求修改完善后,最晚于10月18日12:00前重新发送《公开选聘报名表》。“退回补充或者修改信息”以一次为限,重新发送的《公开选聘报名表》仍不符合要求的,审核不予通过。
  因报考人员未及时查看个人邮箱而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报名确认
  资格初审意见为“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能够参加考试。
  (四)打印笔试准考证
  2020年10月21日至23日,自治区联社将通过报考人员的报名邮箱发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在上述时间内自行下载打印。
  (五)开考比例
  报名截止后,报考人数与公开选聘岗位数的比例达到5:1以上方可开考。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适当核减公开选聘人数。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均由自治区联社统一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不划定复习范围,不指定参考书目。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0年10月25日(星期日)上午9:00-12:00。考试地点设在呼和浩特市(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2020年10月29日至30日,报考者可登陆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网站(http://www.nmgnxs.com.cn)查询笔试成绩。
  (二)面试
  1.面试通知。按照笔试成绩 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如有主动放弃的,按成绩依次递补。如遇最后一名加权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任现职文件、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复印件,以及《公开选聘报名表》原件、所在纪委监委组织部门出具的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工作经历的证明,近期免冠白底2寸彩色证件照4张(须与《公开选聘报名表》上的照片同底),于2020年10月31日至11月1日到指定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发放《面试准考证》。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重点审核报考者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为2020年11月8日(星期日),考试地点设在呼和浩特市(具体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报考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
  4.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五、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自治区联社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素质、岗位适应度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发现问题时,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二)体检
  考察结束后,自治区联社根据考察情况和岗位要求,研究确定拟公开选聘和进入体检范围人员。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阶段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示
  对拟选聘人员在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网站(http://www.nmgnxs.com.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选聘的,办理相关手续;对收到反映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聘资格。
  (二)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期满后,自治区联社办理调动手续,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岗位。
  七、注意事项
  本次公开选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收取任何费用,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政策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1.政策咨询电话:
  0471-5228530、5224610
  2.自治区纪委组织部监督举报电话:
  0471-4812576、4811371
  自治区联社党委组织部监督举报电话:
  0471-4345180、4342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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