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溧水区东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进一步加强街道机关事业部门管理,深化聘用人员管理和考核,调动广大聘用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提高他们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增强争先进位意识。
为规范人员招聘录用程序,东屏街道根据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人社局相关要求,制定了《东屏街道招聘录用人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范编外用工增减手续,要求部门单位存在增补人员需求的,及时上报组织办。严把“入口”,规定应聘人员录用条件,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联合公安等部门审核,确保候选人符合任职条件。畅通“出口”,多元化打通编外用工退出机制。如新员工在试用期没有达到或不符合基本要求,用人部门可以书面向组织办建议延长试用期或中止试用;同时体现正向激励,新员工在试用期内有突出表现,用人部门可向组织办书面建议给予提前转正。
研究制定《东屏街道机关事业部门聘用人员考核管理办法》《东屏街道机关事业部门聘用人员专业技术及其岗位认定方案》,成立街道机关事业部门聘用人员考核管理工作委员会,主任由街道党工委书记担任,副主任由街道办事处主任、党工委副书记担任,成员由街道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担任。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突出量化、简便易行、先行先试的原则,突出专业技术、能力素质、岗位绩效、担当作为、群众评价,实施分级分类考核,加大绩效考核比重,实行差别化工资考核绩效体系,充分发挥考核奖惩在干部队伍建设中的激励导向作用。通过实施聘用人员专业技术及其岗位认定,按不同岗位类别和标准核定薪酬,体现“岗位不同、绩效不同、待遇不同”的原则,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助推工作提质增效。
东屏街道通过建立干事创业、担当作为、鼓励先进的正向激励体系,调动在岗人员工作积极性,在总量控制前提下对编外用工进行动态管理,构建编内为主、编外为辅的干事创业氛围,为凝心聚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强富美高”新东屏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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